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25类食品共计60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糕点2批次、饮料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香酥鳗鱼丝,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049g/kg,标准值不得使用;镉(以Cd计) 检出值0.17mg/kg,标准值≤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鳗鱼块,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024g/kg,标准值不得不得使用;镉(以Cd计) 检出值0.25mg/kg,标准值≤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滨海县绿园面包房生产的高级蛋奶面包,霉菌计数检出值1600CFU/g,标准值≤150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滨海县绿园面包房生产的蛋皮肉松面包,菌落总数检出值11000,17000,22000,13000,12000CFU/g,标准值n:5 c:2 m:10000 M:100000CFU/g;霉菌计数检出值1100CFU/g,标准值≤150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南通福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圆陀角天然矿泉水,偏硅酸检出值6.5mg/L,标准值≤20~38mg/L。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南通、苏州、连云港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