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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19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08月30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25类食品共计60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其中糕点2批次、饮料1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香酥鳗鱼丝,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049g/kg,标准值不得使用;镉(Cd) 检出值0.17mg/kg,标准值≤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鳗鱼块,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024g/kg,标准值不得不得使用;镉(Cd) 检出值0.25mg/kg,标准值≤0.1mg/kg。检验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滨海县绿园面包房生产的高级蛋奶面包,霉菌计数检出值1600CFU/g,标准值≤150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滨海县绿园面包房生产的蛋皮肉松面包,菌落总数检出值11000,17000,22000,13000,12000CFU/g,标准值n:5 c:2 m:10000 M:100000CFU/g;霉菌计数检出值1100CFU/g,标准值≤150CFU/g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南通福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圆陀角天然矿泉水,偏硅酸检出值6.5mg/L,标准值≤2038mg/L。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南通、苏州、连云港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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